李 鋆(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闵金利(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杜业海(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乡社会治理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主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机构)。对应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改革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高正海(人大主席):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市县下放权限,以乡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对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李洪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督查等工作;分管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组)。对应县纪委监委、巡察办。
赵世建(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审计、统计、金融管理、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黄 俊(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对应县组织、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夏 军(宣传委员、副乡长):负责宣传、网信、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应县宣传、网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魏鹏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应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胡文俊(副乡长、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抓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分管派出所,协助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汪雪松(副乡长):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乡村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人防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