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始县民政局
固始县卫健委
关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养老康复中心收费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行业医养结合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我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53号)、《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信价费〔2016〕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养老康复中心养老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如下,拟提请政府审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床位费:单人间2400元/人.床.月;双人间1200元/人.床.月;三人间800元/人.床.月。
(二)护理费:一级护理(全护理老人(重度、全失能老人))2380元/人.床.月;二级护理(半护理老人(轻、中度半失能老人))1280元/人.床.月;三级护理(自理老人)864元/人.床.月。
(三)伙食费、代办服务收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特需服务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入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双方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执行试行价,试行期三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10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hngsfgw001@163.com
电话:0376-4680036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始县民政局
固始县卫健委
2025年4月10日
结果反馈: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在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养老康复中心收费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截止2025年5月10日,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