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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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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政文〔2025〕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对2024年11月30日前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固政办〔2016〕57号)等21件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继续有效。

  二、《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业队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8〕116号)等28件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宣布失效。

  三、《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9〕61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需要修改。

  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凡宣布失效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报县政府按程序印发,逾期自动失效;继续有效的,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清理,相关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附件:1.固始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目录(21件)

  2.固始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目录(28件)

  3.固始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目录(9件)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