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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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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直属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切实规范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信市监〔2025〕4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落实该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指导意见》核心要求

  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将《指导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重要依据。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中坚持依法行政、突出分类管理、强化综合治理、倡导诚实信用的总体要求,确保在处置非生活消费需要投诉和牟利性举报时,坚守法治底线,做到程序正当、定性准确。

  二、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投诉举报认定与处置规定

  (一)精准认定非生活消费需要投诉行为。在处理投诉时,要综合投诉人身份、目的、手段、数量等因素,对多人使用同一信息或一人使用多信息投诉同一经营者且信息虚假、购买商品或服务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数量、以获得惩罚性赔偿为目的明知问题仍购买等情形,准确认定为非生活消费需要投诉。对符合认定情形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并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相关方。

  (二)规范处置利用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对通过造假、捏造事实虚构违法事实要求奖励,以举报要挟经营者 “破财消灾”,反复举报经核查不属实等行为,要认定为牟利性举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对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不予立案、移送公安机关、列入异常名录等处置措施,严格落实举报奖励规定,对牟利性举报原则上不予奖励。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内部管理

  (一)建立疑似牟利性投诉举报人异常名录。及时梳理投诉举报数据,收录投诉举报人基本信息、投诉举报数量、涉及领域等内容,由县局负责编制和动态更新,并按规定抄送相关部门,同时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

  (二)加强内部协作与信息共享。各股室、直属单位、基层所,要强化投诉举报数据互通,定期分析研判牟利性投诉举报特点和趋势。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遵循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 原则,落实 “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精神。同时,积极配合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落实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指导意见》的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相关规定,宣传打击牟利性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指导,提升其规范经营和自我防护能力,鼓励其运用法律手段应对恶意索赔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指导意见》一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指导意见》各项要求在我县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