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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来源:城市管理局时间: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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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自来水总公司、固始县水发供水有限公司: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本县供水服务改革,对标先进、完善监管、提高效率、提升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标全省营商环境先进水平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现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持续深化供水接入改革。通过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接入效率等举措,推进供水服务全面升级,为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筑牢根基。

  二、主要措施

  (一)推出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

  明确评价指标:紧密结合计划停水、故障停水、供给不足、服务中断、用户投诉等关键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供水可靠性评价体系。对供水水质、水压、水量及停水计划通知、恢复时长等进行量化考核,全面评估供水服务水平。

  开展可靠性评价:定期开展供水可靠性评价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对供水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将供水可靠性划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级WSRI≧90,二级75≤WSRI<90,三级60≤WSRI<75,四级WSRI<60。针对不同等级实施差异化的财务措施。

  (二)建立健全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

  1.财务惩罚:

  服务中断惩罚:供水单位若服务中断10分钟以上,必须提前1天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用户发布通知。若服务中断时长超过24小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水务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在2000-10000元不等。

  供给不足惩罚:当供水单位出现供给不足情况时,需提前3天通过上述渠道告知用户。若供给不足持续时间超过 24 小时,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00-20000元罚款。

  特别情况处理:当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超过24小时,供水单位有义务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以保障用户的基本生活需求。若未履行该义务,将加重处罚。

  健全相关机制:对于因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水质或水压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需明确对客户的相关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可根据停水时长、影响范围、水质或水压不达标程度等因素制定,例如,停水24小时以上的,按每户每日一定金额进行补偿;水质或水压不达标持续一定时间的,按相关标准折算补偿费用。通过这样的补偿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惩罚机制,以更有力地保障本地区供水可靠性,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用户获得供水便利度和满意度。

  2.财务激励:

  奖励标准:对于在供水可靠性评价中达到一级标准(WSRI≧90)的供水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用于企业的设施升级、技术研发等,以鼓励其持续保持高水平服务。同时,在项目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表彰宣传:根据供水公司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公函和通告的方式对表现优异的企业进行表彰,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其他企业学习借鉴。利用媒体平台,对优秀供水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进行宣传推广,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

  (三)落实执行机制

  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切实落地。组建专门的监督小组,以水务科为主体,成立供水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督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水压、停水时间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定期组织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对水源地、水厂、供水管网、阀门等关键环节的巡查,及时发现设施隐患并督促整改。同时,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12319及意见反馈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鼓励用户对供水问题进行监督和反馈。对于收到的信息,监督小组要及时跟进处理,明确处理时限和责任人员。此外,对已落实的补偿和激励行为做好备案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确保每一笔补偿和激励都有据可查,为后续的督查考核和机制优化提供依据。

  三、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供水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走访、用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掌握供水单位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严格考核评估:将供水可靠性纳入对供水单位的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企业的经营许可、财政补贴等挂钩。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

  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鼓励用户对供水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用户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用户,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落实资金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供水可靠性评价、奖励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财务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为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提供资金支持。

  强化培训指导:水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活动,促进供水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法规变化以及供水行业实际情况,及时对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通过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财务震慑和激励机制,旨在督促供水单位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供水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供水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和供水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