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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来源:统计局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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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固始县统计局

  固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根据固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380个;从业人员47011人(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80

47011

内资企业

2355

46098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25

91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1个,制造业2210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9个,分别占3.0%、92.9%和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6%、11.1 %和7.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554人,制造业4373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22人,分别占3.3%、93.0%和3.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5.7%、11.2%和8.7%(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7.5亿元;负债合计100.4亿元。

  2023年,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2亿元(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80

4701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68

149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6

2063

食品制造业

37

9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4

916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178

4098

纺织服装、服饰业

82

211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2

216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33

12097

家具制造业

87

1205

造纸和纸制品业

27

45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9

14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7

216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7

34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3

783

医药制造业

5

691

化学纤维制造业

5

9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1

123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65

528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1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126

金属制品业

119

142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

6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

993

汽车制造业

9

17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

18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

32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

1442

其他制造业

9

13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9

114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7

25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8

67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

20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845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和仪器仪表制造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7.5

100.4

201.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1

-

0.05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5

0.004

0.0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6.5

1.0

15.9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3

5.9

15.3

食品制造业

1.8

1.1

2.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5

2.3

1.7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20.5

8.5

21.9

纺织服装、服饰业

3.2

0.2

4.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9.8

2.9

10.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7.8

24.0

52.0

家具制造业

1.5

0.3

2.9

造纸和纸制品业

0.7

0.1

1.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6

0.4

0.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2

0.3

3.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1

3.0

5.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0.6

4.0

医药制造业

3.2

1.1

6.3

化学纤维制造业

0.6

0.2

0.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1

1.0

3.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1

12.9

17.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1

0.007

0.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9

0.4

0.5

金属制品业

3.4

1.0

4.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1

3.0

3.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0

1.1

2.8

汽车制造业

0.1

0.2

0.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5

0.02

0.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7

0.2

1.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0

7.5

5.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1

-

0.05

其他制造业

0.9

0.9

0.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4

1.1

3.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2

0.003

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4.5

13.6

5.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4

4.7

1.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

0.9

1.7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建筑用天然石料

万立方米

8.9

800.0

万米

4144.0

化学纤维

9600.0

万双

167.3

大米

万吨

17.3

饲料

万吨

6.8

食用植物油

万吨

4.8

速冻食品

6032.8

方便面

5944.0

饮料

1937.0

精制茶

26.7

家具

1892.0

甲醛

万吨

7.0

万块

1555.0

炸药

万吨

1.7

人造板

万立方米

10.6

中医用针

万支

32000.0

铝材

5565.0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24.9

化学品原药

63.0

中成药

49.2

水泥

万吨

1.7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万平方米

82.0

民用钢质船舶

万载重吨

1.0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2907.0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亿吨

-

原油

万吨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3.1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9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8.8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3.4

  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080个,从业人员17019人。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3.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7%,建筑安装业占6.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4%。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0.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4%,建筑安装业占4.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9.3%(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80

17019

房屋建筑业

693

8600

土木工程建筑业

534

4330

建筑安装业

138

81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15

327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4亿元;负债合计31.3亿元。

  2023年,全县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5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4.4

31.3

72.5

房屋建筑业

33.2

16.8

38.5

土木工程建筑业

22.2

13.1

16.4

建筑安装业

1.5

0.2

2.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6

1.3

14.7

  注释: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多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