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根据《信阳市民政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3〕19号),经县政府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城市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持2022年不变,即保障标准为630元/月,补助标准为315元/月。
(二)农村低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A类低保补助标准保持2022年375元/月不变,B类低保补助标准由21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
(三)特困人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执行。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保持2022年819元/月不变,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由546元/月提高到572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分为自理、半失能和失能三档,分散供养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60元/月、400元/月、800元/月,集中供养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200元/月、400元/月、800元/月。
二、具体要求
(一)坚持分类施保。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农村低保继续按照分类施保原则进行落实。其中A类低保为监测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B类低保为除监测户外其他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A类低保的监测户在风险消除后按照6-12个月渐退期要求,可先由A类调整为B类,待生活条件好转后再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二)及时发放补贴。低保补助资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中。对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2023年3月底前完成提标工作,2023年4月底前完成资金补发工作。
(三)确保精准发放。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减少补发次数,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要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保管使用宣传工作,避免丢失和频繁换卡问题发生。社保卡状态出现异常要及时到银行咨询解决,未办理社保卡的要尽快办理并激活,确保救助资金能够正常发放。
固始县民政局 固始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