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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始县民政局关于固始县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时间: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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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河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豫民文〔2024〕192号)、信阳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信民文〔2024)3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共同研究,报请县政府同意,制定固始县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殡葬基本服务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馆内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火化(含捡灰装整)、骨灰寄存4项服务。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重要特殊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馆外收尸抬尸、守灵服务、回送、骨灰祭奠等6项服务。制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丧葬用品及其他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丧葬用品及其他延伸服务是指丧属自愿选择的丧葬用品以及逝者亲属提出的合法合规个性化殡葬服务延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骨灰盒、寿衣、花圈、遗体整形(含对头颅、面部、躯体进行修复)等,其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

    (四)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具备相应资质的殡葬服务或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中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备注规定的不同情形,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并收取费用。

    二、加强行业引导

    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管职责,严格审核机构资质,把好行业准入关,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强化对价格收费乱象的管控,积极传播文明殡葬理念,大力培育绿色丧葬风尚,以完善健全的监管体系,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更好服务社会民生。

    三、落实减免政策

    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规定加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减免费用或发放补贴,要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到辖区常住人口,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殡仪馆应提供免费可降解骨灰盒(坛)、告别厅堂及免费休息场所。

    四、完善公示体系

    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并与殡葬用户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拆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五、强化监督检查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捆绑、拆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正式行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三年。试行期间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固始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试行)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始县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固始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试行)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定价形式

计量单位和收费标准

备注

殡葬基本服务

1

遗体接运(含车辆运输、消毒、馆内抬尸)

到指定地点接送遗体;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

政府定价

300元/具

县境内,含到各乡镇

2

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

将遗体放入冷藏柜(冷冻柜)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政府定价

150元/三日(三日内免),三日后50元/天,最高不超过500元

 

3

遗体火化(含火化费、装灰服务费、可降解骨灰盒)

用火化设备对遗体、残骸或残肢进行焚化,并对出炉骨灰按程序拾捡粉碎、装盒。

政府定价

450元/具

含火化费(包括燃气捡灰炉)350元/具、装灰服务费50元、可降解骨灰盒50元

4

骨灰寄存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

政府定价

120元/年(一年内免费),一年后每月10元

 

根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固政办明电〔2020〕7号)文件要求,免除固始籍等范围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重要延伸服务

5

遗体整容化妆

对遗体容貌进行修饰和美化;洁身指对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更衣指按程序或客户要求对遗体更换衣物。

政府指导价

洁身更衣200元/具

按需求自愿选择,特殊遗体价格面议

整容化妆200元/具

6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

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吊唁设备及设施租赁(含礼厅及礼厅内固定布置物品,礼厅出租的花圈另计)。

政府指导价

大告别厅400元/次、小告别厅200元/次

 

7

馆外收尸抬尸

根据丧属委托和需求提供遗体收殓及搬抬服务。

政府指导价

二楼及以下150元/具,无电梯或有电梯不能正常用于接运遗体的,每上一层楼加收3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腐烂等特殊遗体馆外收尸抬尸价格面议

8

守灵服务

提供专门场所及相关设备供客户守候遗体。

政府指导价

200元/天

 

9

回送

根据丧属需求回送骨灰或人员至指定地方。

政府指导价

县境范围内的,20(含)公里以内200元,20-30 (含)公里300元,30公里以上400元

县境外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10

骨灰祭奠

为骨灰寄存家属提供祭奠场所及相关服务。(不选择相关服务的不得收费)

政府指导价

30元/次

提供茶水、休息室、祭奠场所、祭奠设施等

丧葬用品

11

骨灰盒、寿衣、花圈等

根据丧属需求销售,不得强制销售、不得捆绑销售。

市场调节价

/件

 

其他延伸服务

12

延伸服务项目

逝者亲属提出的合法合规的个性化殡葬服务延伸项目,比如,遗体整形(含对头颅、面部、躯体进行修复)等。

市场调节价

/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