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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始县2025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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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县阳关街道范围内,涉及淮堰社区、新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固始县2025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建设活动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我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和阳关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我县自然资源局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2日。

  特此公告。

  附件:固始县2025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图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