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要求,现将申报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7日开始,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股反映。联系电话0376-4999919。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要求,现将申报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7日开始,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股反映。联系电话0376-4999919。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