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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固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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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气象局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4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经过意见征询、成果听证、省级和国家级质检,并已通过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现将固始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固始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