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文综罚字〔2025〕7号
当事人: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MA403RQN8F
投资人:田大贵
住所:固始县城关镇红苏路北段(陈元光广场对面)
一、案件来源及事实
2025年9月4日9时20分,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举报,举报人举报2025年8月24日下午14时38分,举报人到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经营者未对举报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希望主管部门查处。
2025年9月4日10时25分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胡水(16171021010)、刘楠(16171021005)在向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投资人田大贵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固始县城关镇红苏路北段(陈元光广场对面)的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进行执法检查。该场所正常营业中,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MA403RQN8F)、《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419100200020),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举报信息核查2025年8月24日的上网记录,未发现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当场,执法人员向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检查进行拍照取证。投资人田大贵见证了检查全过程并签收了有关执法文书。本次检查于2025年9月4日10时55分结束。
二、调查经过
2025年9月4日,经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准对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一案予以立案并进行调查,由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胡水(16171021010)主办,刘楠(16171021005)协办。
2025年9月4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5年9月4日,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投资人田大贵到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受调查询问。田大贵提供了本人和合伙人王世福的身份证复印件、网吧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本)。询问中,田大贵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承认了违规事实并说明细节。
2024年9月9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9月10日,本案调查结束。
三、违规事实和证据经查,2025年9月4日,位于固始县城关镇红苏路北段(陈元光广场对面)的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在2025年8月24日下午14时38分,未对举报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擅自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其上述行为属于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本案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违规事实的证据有:
1、《现场检查笔录》((固)文综检字〔2025〕7-1号)、现场检查照片2张、田大贵2025年9月4日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违规事实;田大贵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伙人王世福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网吧合作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各1份、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各1份,证明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违规主体身份准确。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规查询记录截图1份,证明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首次违规准确。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获取或由相关当事人如实提供并进行签字确认,其合法有效,与案件事实情节形成关联,能够相互印证,充分证明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违规事实。
2、处罚理由和依据法规依据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之规定。
3、处罚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4、裁量标准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序号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5.1规定:首次违反本规定的,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本机关查明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违规事实,经责令改正后能及时改正违规行为,因此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违规情节适用于上述裁量情形。
五、陈述、申辩情况
2025年9月12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向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文综罚告字〔2025〕7号),告知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违规事实、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4年9月22日,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综上,本机关决定对固始县一网天下网吧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六、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固始县农业银行或者通过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2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