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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文广旅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文广旅局时间: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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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文综罚字〔2025〕4号

 

  当事人:固始洪兴网吧

  证照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MA404F090G

  投资人:毛大侠

  住所:固始县城秀水公园东门南侧

  一、案件来源及事实

  2025年5月26日15时14分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胡水(16171021010)、刘楠(16171021005)在向固始洪兴网吧投资人毛大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固始县城秀水公园东门南侧的固始洪兴网吧进行执法检查。该场所正常营业中,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MA404F090G)、《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419100200121),执法人员对该场所上网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发现,有一姓名为王*,身份证号411525***********0的女性消费者未满18周岁正在上网玩游戏。随后,执法人员对固始洪兴网吧前台管理主机“计费收银端”系统中登记的上网消费者证件信息进行查看,发现计算机上网消费者登记信息未登记。当场,执法人员向固始洪兴网吧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上网消费者王*进行了劝离。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检查进行拍照取证,本次检查于2025年5月26日15时36分结束。投资人毛大侠见证了检查全过程并签收了有关执法文书。

  二、调查经过

  2025年5月27日,经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准对固始洪兴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案予以立案并进行调查,由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胡水(16171021010)主办,刘楠(16171021005)协办

  2025年5月28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固始洪兴网吧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5年5月29日,固始洪兴网吧投资人毛大侠到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受调查询问。毛大侠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固始洪兴网吧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询问中,毛大侠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承认了违法事实并说明细节。

  2025年6月4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固始洪兴网吧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5年6月11日,本案调查结束。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查,2025年5月26日,位于固始县城秀水公园东门南侧的固始洪兴网吧在明知王*(身份证号:411525***********0)未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允许其进入营业场所上网消费,其上述行为属于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关于违法所得,本案中固始洪兴网吧未收取未成年人上网费用,故视为无违法所得。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有:

  1、《现场检查笔录》((固)文综检字〔2025〕4-1号)、现场检查照片4张、毛大侠2025年5月29日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固始洪兴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

  2、投资人毛大侠身份证复印件1份、固始洪兴网吧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证明固始洪兴网吧违法主体身份准确。

    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获取或由相关当事人如实提供并进行签字确认,其合法有效,与案件事实情节形成关联,能够相互印证,充分证明固始洪兴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事实。

  三、处罚理由和依据

  (一)法律依据

  固始洪兴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之规定。

  (二)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查明固始洪兴网吧违法情形一般,经责令改正及时改正,其违法情节适用于上述裁量情形。

  五、陈述、申辩情况

  2025616日,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向固始洪兴网吧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文综罚告字〔20254号),告知固始洪兴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事实、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5626日,固始洪兴网吧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综上,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六、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固始县农业银行或者通过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626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