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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居住证签注》事项办理指南
来源:公安局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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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

  居住证签注

  二、设定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固始县公安局

  四、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五、申报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公安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0376-465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