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服务标准,协助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进场交易活动。
(二)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交易活动的实施,维护交易秩序。
(三)收集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结果运用,推动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五)维护和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对专家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评价。
(六)负责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缴存的保证金。
(七)负责交易档案的保管,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和违法违纪行为。
(八)承担纳入《固始县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和县级医疗器械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的组织实施。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