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华阳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设4个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关于旅游、林业、土地、环境、水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华阳山风景区(包括陈淋子、祖师、武庙、段集、方集五乡镇内的旅游规划区,含各个景区、景点,下同)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三)负责华阳山风景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旅游景区的招商引资和投资开发行为的管理。
(四)负责华阳山风景区品牌创建、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旅游景区内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华阳山风景区内旅游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旅游景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
(六)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华阳山风景区宣传营销战略和政策措施。
(七)负责华阳山风景区内有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常驻居(村)民涉旅行为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