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防汛救灾工作方案(2025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在防汛救灾中的法定职责任务,依法、科学、精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维护汛期、灾区社会秩序,确保全县安全度汛和汛期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公安机关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预案》《河南省公安厅防汛救灾工作方案》《信阳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固始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金标准”,深刻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组织动员广大民警、辅警,切实做好防汛救灾涉公安环节各项工作,确保公安机关在防汛救灾中的法定职责坚决履行到位,确保县委县政府明确部署给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坚决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防汛救灾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全面动员、各警种部门共同参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应急、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按照防汛救灾“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落实属地责任;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防控,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履行公安职责,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充分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实时掌握汛情灾情和社会面情况,及时、依法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积极投身防汛救灾。
3、坚持清醒忧患、底线思维。要求全县公安机关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涉汛风险隐患,确保处置在早、化解在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4、坚持优良作风、敢打必胜。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四、责任分工
全县公安机关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局长任指挥长,政委任副指挥长,县局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情指中心,分管防汛工作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政治安全组、治安防控组、打击违法犯罪组、交通保障组、应急突击组、监所安全组、舆情导控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督察组共10个专门工作组,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1、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县局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反馈灾情信息、治安状况、防汛救灾现场情况和工作进度,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沟通联络工作,加强对全县公安机关防汛救灾工作指导;部署启动相应等级勤务模式;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修订全县公安机关防汛救灾工作方案预案;协调相关部门警种落实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情指中心
责任单位:局直相关单位
2、政治安全组主要职责:略。
牵头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网监大队、反恐大队、各派出所(分局)
3、治安防控组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指导汛情、灾情发生地派出所(分局)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重点指导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新闻机构、金融营业网点、学校医院、公共交通和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次生灾害;指导加强社会面重点部位巡逻防控,重点加强对紧急避险点、集中安置点、救灾物资存发点等的巡护,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密切关注防汛救灾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动向,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强化安全防控工作措施;配合编制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及时提供补办居民身份证等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视频监控大队、各派出所(分局)
4、打击违法犯罪组主要职责:牵头组织相关警种和各派出所(分局)加强对具有灾害天气特点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发生的抢劫、抢夺、盗窃、哄抢灾区群众财产或救灾物资以及假冒、伪劣防汛救灾物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及时查破和打击破坏防洪工程、防汛设备、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的各类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治安大队、食药环大队、视频监控大队、各派出所(分局)
5、交通保障组主要职责:加强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查看道路交通状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导汛情、灾情发生地加强重点路段巡控,遇灾情、险情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遇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依法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配合交通运输、应急、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开辟救灾通道,优先保障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及装备、物资车辆通行;及时发布路面通行、限行、绕行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配合编制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城市警察大队、视频监控大队、各派出所(分局)
6、应急突击组主要职责:随时接受指挥部调遣,组织机动力量奔赴抗洪抢险一线;落实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加强武装巡逻;指导紧急疏散转移群众,搜救救援受困受伤人员等抢险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巡特警大队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分局)
7、监所安全组主要职责: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防汛抗洪预案、开展演练和隐患排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看守所、拘留所
8、舆情导控组主要职责:略。
牵头单位:宣传科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网监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部、装财科、各派出所(分局)
9、通讯保障组主要职责: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一旦灾害发生需要紧急抢险时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建立有线、无线通信,提供视频图像保障,确保指挥部与市局、各警种、各派出所(分局)之间的联络畅通。
牵头单位:通信科
责任单位:视频监控大队
10、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储备好防汛救灾物资装备,确保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调拨到位;负责并指导做好抢险装备物资的维修测试工作;做好并指导抢险现场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局机关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装财科
责任单位:政治部
11、现场督察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查处反应迟钝、畏缩不前、玩忽职守的人员,确保防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牵头单位:督察大队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
五、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公安机关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等级勤务。
I级应急响应。县公安局启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领全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指挥大厅24小时联合值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督促调度;指挥部视情派出由一名局领导带领的前方指挥部或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协调指挥、指导督促灾区属地派出所(分局)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调警增援、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工作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灾情、社情信息,每日5时、11时、15、20时前书面向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II级应急响应。县公安局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办公室主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指挥大厅联合值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督促调度;相关部门视情派出前方工作指导组,指导督促灾区属地派出所(分局)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灾情、社情信息,每日6时、16时、20时书面向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III级应急响应。县公安局值班局领导负责调度全县公安机关情况,加强研判会商,有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分条线督促调度;各工作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灾情、社情信息,每日15时、22时前书面向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IV级应急响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负责调度全县公安机关情况,加强研判会商,有关部门分条线督促调度。各工作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灾情、社情信息,每日15时、22时前书面向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上来,把力量聚集到全力参与防范应对防汛救灾重大任务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做好防汛救灾涉公安环节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防汛抗旱工作,将它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要将防汛抗旱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保障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值守,快速反应。在防汛抗旱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外出要严格按程序报县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时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责,及时处理接报的信息,协助领导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紧急险情,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统一指挥,严肃纪律。在防汛救灾工作中,要加强战时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政令、警令畅通。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随叫随到。参战民警必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因响应不及时、指令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战时纪律追究责任。
(五)加强演练,快速反应。各单位要根据县局总体部署,制定具体的应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人人有担子,不断开展防汛救灾演练工作,完善抢险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固始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