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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及各乡镇稻谷补贴汇总表
来源:农业农村局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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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贸〔2020〕5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5〕4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稻谷补贴省级调剂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5〕8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提升我县水稻种植效益,推动我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政策,分级负责。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补贴程序,细化补贴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让稻谷生产者受益。

  (二)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要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县稻谷生产能力。

  (三)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四)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稻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规范稻谷补贴工作程序,严格稻谷补贴资金监管,加快稻谷补贴支出进度,提高稻谷补贴使用绩效。

  三、实施内容

  (一)资金分配。2025年上级拨付我县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8858万元,省级调剂资金985万元,累加以前年度稻谷生产者补贴结余1661元,合计9843万元。

  (二)组织实施。按照省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精神,省级调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一定规模以上的稻谷加工企业。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牵头,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一定规模以上的稻谷加工企业加工量、工业总产值等因素规范并完善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绩效评价等资金拨付流程,将补助资金具体落实到有关稻谷加工企业。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上级拨付我县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标准,编制补贴清册,兑现补贴资金。

  (三)补贴对象。稻谷补贴省级调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年加工量2万吨以上稻谷加工企业,我县17家企业符合补贴标准。稻谷生产者补贴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可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四)补助范围。稻谷补贴省级调剂资金主要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对稻谷加工企业上年度已实施完成和本年度即将实施的以下生产经营项目,给予一定补助:一是实施市场化收购稻谷、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研发等各类生产经营项目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二是实施扩大生产、技术改造、仓储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升级等生产经营项目产生的费用;三是实施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线上线下营销等品牌宣传项目产生的费用。稻谷生产者补贴补助范围为2025年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的水稻。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以及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对稻谷加工企业补助采取贷款贴息的,贴息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央行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的50%;采取财政补助的,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采取其他补贴方式的,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10%。2025年全省稻谷生产者补贴平均标准为每亩50元,在省下达补贴标准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微调,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乡镇(办事处、筹建处)等相关单位根据补贴资金额度、水稻种植面积等因素测算确认,我县2025年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每亩49.66元。

  (六)补贴资金兑付。省级调剂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稻谷加工企业银行贷款实施贴息,对支持的粮食加工企业扩大生产、仓储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改造升级等项目建设内容,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验收,财政部门据实拨付资金。稻谷生产者补贴采取稻谷生产者到所在村申报登记、村级核实、乡镇(办事处、筹建处)乡村建设办公室复核和复核后返回各村进行公示的方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分乡镇(办事处、筹建处)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确认,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确认数据拨付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全县稻谷生产者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打入稻谷生产者的补贴账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务必在2025年12月底前结束。

  (七)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制度。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4号)要求,我县惠民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唯一用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2025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将严格按照“一卡通”制度发放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具体举措,县财政、农业农村、粮储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要充分认识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稻谷补贴政策取得实效。

  (二)规范补贴程序。借鉴涉农补贴发放经验,突出以面积核实为重点,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基层干群和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对稻谷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粮储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强化对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成立县乡两级督查组,组织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5年各乡镇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固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