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泽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我单位查处河南泽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固始县丰港乡移民扶贫电站通讯网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报送书面材料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固人社监察令字〔2026〕第1号)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固人社监察令字〔2026〕第1号)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固人社监察令字〔2026〕第1号
河南泽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21日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固始县丰港乡移民扶贫电站通讯网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我局受理后,于11月20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固人社监察询通字〔2025〕第44号),要求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前来接受询问,并提供营业执照、工资支付记录及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等有关书面材料。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接受询问和报送相关全部材料。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的规定。
责令你公司: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固人社监察询通字〔2025〕44号)要求接受询问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请你公司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如果逾期拒不履行本限期签改指令书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