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陈元光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25年11月20日提交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委依法准予注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陈元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固始县红苏路与王审之大道交叉口南80米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9609-941152512B2001
主要负责人:朱仁意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在本注销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固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