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责任督学已届满。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在全县教体系统遴选固始县第四届责任督学167人,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名单如下:
固始县第四届责任督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