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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来源:教体局时间: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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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一《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构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政策二《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法》(豫教资办【2009】第2号)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固始县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申请教师资格补换发,也可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查找固始县教育体育局,按网上提示申请在线办理。

  2.申请办理时所需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等。

  3.认定机构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联系申请人退回或补充;

  4.认定机构办理补换发、发放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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