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固市监处罚(2025)269号 | 固始县洪埠乡双沟村第一卫生室使用过期药品案 | 药品 | 2025年9月26日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固始县洪埠乡双沟村第一卫生室执法检查时发现在该村卫生室治疗室的药架上的急救箱旁发现有一盒已经打开的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册商标为"天丰"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1ml/支/盒,查处时,该药品处于待使用未使用状态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17条》 | 1、没收过期药品(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一盒)2、罚款10000元 | 2025.10.30 |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2
来源:市场监管局时间: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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