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固市监处罚〔2025〕285号 | 固始县蒋集镇民济堂医药 销售大药房涉嫌销售过期 药品案 |
药品 | “盐酸伊托必利片”20盒、“斯达动力多潘立酮片”20盒、“万通莱阳利止咳糖浆”20盒、“蛇胆川贝液”40盒已超过其上面标示的有效期限,仍在继续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款 | 1、没收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2025年11月21日 |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3
来源:市场监管局时间:2025-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