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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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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人社”建设目标,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局党组开展5次集体学法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9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各股室、二级机构法治工作进展汇报,对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亲自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贯穿人社工作全过程。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行政行为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疑难信访事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聚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领域,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1次,覆盖用人单位6家,检查结果100%公示,有效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执法文书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用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人社事项中145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51个事项实现“一次不跑”,78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96个政务事项实现一张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严格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全面实现人社事项告知承诺制。

  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4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资料一万余份,提供“一对一”政策解读和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规范用工、防范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聚焦新就业群体等重点对象,健全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全年调解成功率达89.78%。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春风行动”“社保政策进万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57余场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17期,提升普法精准性和覆盖面。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工作人员重业务、轻法治,对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依法办事能力需持续提升。

  二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随着新业态、新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多样,但基层劳动监察队伍人员编制少、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管需求。

  三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普法方式仍以传统发放资料、集中宣讲为主,针对青年群体、农民工等特定人群的精准化、互动式普法有待加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社系统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扩大行政执法公示范围,细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确保执法程序严谨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和集体学法活动,重点提升对新业态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领域的执法能力。通过“股长讲堂”等形式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分享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进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提高人社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知晓度,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为民办事能力,巩固“法治人社”建设成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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