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行政机关: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士科
地址:固始县城南新区新二街
受委托组织:固始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泽全
地址:固始县城南新区新二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固始县教育体育局与固始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研究,现由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固始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实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不含行政强制)。委托期限自2026年4月9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委托期间,固始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在委托范围内,必须以固始县教育体育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固始县教育体育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固始县教育体育局承担。固始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不得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再委托给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壹式肆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壹份,报固始县司法局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士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泽全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 受委托组织(印章)
2026年4月7日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