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固始县“五水共治”2026年度工作方案》《固始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和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联合乡镇(办事处),计划从2026年4月到2026年10月底,开展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0号)文件规定,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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