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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梅龙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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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政任〔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梅龙生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叶茂同志任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主任;

  张瑞阳同志任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主任;

  向阳洋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樊磊、王永平、翁亢、杨志龙等四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芳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耀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永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原总农艺师职务随机构改革自动免除;

  王瑞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姚振宇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彭良军、张先锋等二位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红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俞海洋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

  苏祥春同志任县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免去其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职务;

  朱泽伟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冯丽同志任固始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坤、金若愚等二位同志任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玉龙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光天同志任阳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杨、刘娟等二位同志任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

  张晓琪、弋春景等二位同志任蓼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娜、潘葵等二位同志任秀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东方同志任番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洋同志任阳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萌同志任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卫东同志任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启传同志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汪光阳同志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张儒同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免去张文友同志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永刚同志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健同志固始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成中同志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主任职务;

  免去马国廉同志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主任职务;

  免去朱晓凯同志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旭同志县水利局梅山灌区黎集镇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吴梓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连翔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嘉琳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祁传玉、王宇飞等二位同志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动免除;

  免去马伟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红兵同志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传新同志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庆红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世中同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焕明同志蓼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红亮同志番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田向龙、王硕等二位同志秀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让春雨、谢泽军等二位同志阳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路飞、陈荣娅、祝遵旺等三位同志东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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