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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化纤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来源: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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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环审〔2026〕19号

  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91411525MAK5GTWC6B)关于《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化纤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固始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化纤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化纤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6年5月28日

  河南豫纤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化纤布项目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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