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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26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来源:固始县农业农村局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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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41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5〕114号)及《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的通知》(信农〔2026〕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统筹使用范围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消杀、良种繁育引进;屠宰加工、冷链仓储、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建设;养殖保险保费补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缓释;地方稳产保供监测、应急保供储备相关支出。

  二、奖励资金使用计划

  2026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9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指标7万元,合计资金503万元。使用计划如下:

  (一)240万元用于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标准化改建、智能化改造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二)13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保险+期货”及生猪综合收入保险项目;

  (三)6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良种引进;

  (四)50万元用于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及购进新设备;

  (五)1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屠宰加工、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六)13万元用于支持生猪养殖新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体系建设、种猪场疫病净化以及省政府批准的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240万元用于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标准化改建、智能化改造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重点扶持规模养殖场老旧猪舍或其他闲置圈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改造。土地符合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在老旧圈舍基础上进行标准化猪舍改造以及为产业发展进行场区内粪污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化改造。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按投资额50%标准奖补,一次性奖补一个猪场不超出20万元。

  成效:进一步改善项目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升粪污处理达标及智能化水平。

  (二)13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保险+期货”及生猪综合收入保险项目

  “保险+期货”和生猪综合收入保险作为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是农产品价格风险分散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具有积极意义。通过“保险+期货”及生猪综合收入保险项目的实施,可以积极引导养殖户树立科学养殖观念,加强养殖户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持续推进全县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和生活水平。

  1.项目实施险种

  按照财政部财建〔2025〕418号文及《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的通知》(信农〔2026〕17号)要求,参考省内其他生猪大县生猪保险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在固始县实施生猪“保险+期货”、生猪综合收入保险两款险种。生猪规模养殖场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固始县2026年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申请表》《固始县2026年生猪综合收入项目申请表》,由所属乡镇(办)推荐并经过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项目实施条件

  生猪养殖场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3.项目保险期限

  2026年全年,保险期限为1-6个月,具体起讫时间由保险公司与投保养殖场结合生猪出栏计划协商确定。由于生猪“保险+期货”及生猪综合收入保险项目实施受生猪出栏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多,容易造成项目实施时间推迟,项目截止时间可延长到2027年2月底。

  4.保费来源

  保费出资方:保险公司(补贴资金),县财政(利用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养殖场自缴。保费比例:县财政补贴为35%,其他65%由保险公司、养殖场共同承担。

  5.保费测算

  生猪保险金额参照期货公司生猪合约当日期货成交价格及保险公司与养殖场约定的承保价格据实测算。

  6.保费补助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阅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生猪保险数量、保费金额、期货交易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据实确定补助金额。

  7.保费拨付

  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保险公司提供的账户。由于项目补助资金有限,原则上按照保单合同时间依次补助,补完为止。

  8.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两个生猪保险项目,提高生猪养殖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稳定生猪养殖场收益,提振养殖信心,稳定生猪生产。

  (三)6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良种引进

  对适时淘汰低产能种猪的规模养猪场,一次性引进优良种母猪30头以上(单头体重50公斤以上),每头按800元给予奖补。供精站引进种公猪每头按2000元给予奖补。种猪必须来源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定后公布的供种种猪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附引种证明(引种时间2026年1月1日—9月30日,每场奖补头数不超过100头)、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检疫证明(跨省调运的必须经过河南省动物指定通道盖章)等相关材料。

  成效:通过淘汰低产能种猪,引进优良种猪,提高良种率,进一步降低生猪养殖场生产成本,增强生猪养殖场经济效益。

  (四)50万元用于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购进新设备

  为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彻底杀灭病原微生物,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工作有序进行,保护全县生猪产业安全发展,对现有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或更新。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按投资额50%标准奖补,一次性奖补一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五)1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屠宰加工、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用于本县区域内有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冷链仓储等方面的支出。对新进或升级改造生猪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新建生猪产品冷冻储藏冷库、新购入猪肉及其产品运输冷链车辆的企业(冷链车辆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按投资额50%标准奖补,一次性奖补一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县生猪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管控水平。

  (六)13万元用于支持生猪养殖新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体系建设、种猪场疫病净化以及省政府批准的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重点用于生猪养殖新技术推广,地方猪种质资源保种选育及推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检疫、种猪场疫病净化、检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购买必要的检验检测器械、试剂、消毒药品等,以及省政府批准的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成效: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应用防疫检疫新技术,健全全县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体系。

  四、实施步骤及资金管理

  (一)确定对象,明确资金使用。根据规模养殖场申请,由乡镇(办)初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确定初选项目单位,并公示具体奖励扶持对象。项目单位的审查和拟确定奖补对象按照申请奖补单位所具备现有条件和申请时间先后优选,原则上以对应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完为限。若有奖补事项资金未使用完或上级追加指标,可统筹调剂使用。所有项目实行申请备案制,工程类项目不在项目备案库的不予支持。项目单位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个猪场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种工程类项目奖励。对相同内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二)强化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推进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做到专款专账专用,严禁奖励资金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骗取,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协同推进,确保预期成效。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专班化推进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指导批复项目单位严格按要求实施,加快项目推进。项目申报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人,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尽早发挥项目实施作用。

  (四)检查验收,落实奖补政策。工程类项目原则上于2026年11月底全部实施结束。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递交验收申请和第三方项目审计报告,项目工作专班要及时分批安排有关单位组成验收专家组,深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第三方项目审计报告逐项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县财政局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固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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