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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来源: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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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人社监察询通字〔2026〕第26号

固始县古茗茶饮二中店: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劳动者黄菊工资支付及用工情况。

  请你单位于2026年6月29日9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来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请注明委托权限)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期间,劳动者黄菊工资支付记录及拖欠工资具体数额;

  3.固始县古茗茶饮二中店与劳动者黄菊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

  邮编:465200   电话:4669175

  劳动保障监察员:杨天夫   执法证号:16171013037      郑 洋   执法证号:16171013031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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