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置业(河南)有限公司:
关于我单位查处莱恩置业(河南)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书》(固人社监察催字〔2026〕第28号)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书》(固人社监察催字〔2026〕第28号)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催 告 书
固人社监察催字〔2026〕第28号
莱恩置业(河南)有限公司:
因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你单位实施了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的规定,于2025年12月3日对你单位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固人社监察理决字〔2025〕第2号),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93660元及加付赔偿金146830元,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100米
邮编:465200
联系人:许董 张桐 电话:0376-4660008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