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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来源: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时间: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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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4 号) 的要求, 现向公众公开《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的相关内容: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期限:2025年-2035年

  3、规划范围: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 17.24 平方公里,包含淮南园和湾区园。淮南园建设用地面积 14.10 平方公里, 位于固始县中心城区内,东至长江河路和广丰路,西至金睿大道,南至合众路和中山大街,北至番国大道北400米处。

  湾区园建设用地面积 3.14 平方公里,位于固始县陈淋子镇, 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工业大道西 500米处,南至豫皖大道,北至沪陕高速南300米处。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发展目标与定位、总体布局、规模合理,与上层规划及相关规划相符或协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规划方案按本评价调整后,资源环境承载力可行。评价认为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建设,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和各项减缓或避免环境污染影响的措施,落实与固始县化工园区的风险联动措施,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总之,从环保角度看,规划方案经调整后可行。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64099010

  单位: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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