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注册地址已不存在或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不符合条件未整改、拒不配合检查整改、拒不提交纸质资料、停止经营、停业等情况,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对18家企业注销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取消相关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
请相关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或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