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固始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固政办〔2024〕44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争取国家设立的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在合理测算保障房需求的基础上,摸清存量商品房房源,按照以需定购原则,由县政府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二、主要内容
(一)申请。购房户自主递交契税补贴发放申请表(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号);
(二)初次受理审核。由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负责对符合条件购房户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身份证等相关要件进行受理审核。购房合同网签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契税完税时间均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范围,不含商铺和商业。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即退回,并做好解释。窗口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三)住建局联审联批。网签备案部门对购房户提供的信息逐一查询确认,住建局履行审批程序,对确认后的购房户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将汇总后的信息加盖公章移交至县财政局。为提高契税补贴发放工作效率,住建局每周向财政局移交审批后的《契税补贴发放移交表》;
(四)县财政局受理审核。县住建局审核认定后的购房户资料转财政局后,由县财政局对购房户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按银行卡号拨付契税补贴款;
(五)购房户自主选定开户银行,并在开户行开设一类银行账户。
三、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和降低首付比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名下在我县无成套住房,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在其他县、区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和贷款额度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所需资料
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贷人的征信报告;申请人及配偶,共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丧偶需要提供丧偶证明;主贷人的1类银行卡(固始县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上完整资料到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申请;公积金中心对材料审核,对贷款额度及时限审批;申请人及共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到指定开发商账户。
(三)办理时限
抵押办好后,7个工作日内放款。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提取:
(一)所需资料
一年内的网签备案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提供:婚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上完整资料到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申请;公积金中心对材料审核,对提取额度审批。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现场办结,当天到账。
五、全面推行“交房即办证”
通过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推动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记时即能够依据购房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实现商品住房交房时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
六、优先市场定价
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时,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市场供求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并在售楼部公示一房一价。(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七、优先购房惠民政策
非购房属地户口的购房家庭,愿意户口迁入的家庭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享有与辖区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不愿意户口迁入的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凭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统筹安排至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入学,其家庭成员享有与辖区居民同等待遇的就医和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权利。
(一)流程
申请:申请人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享受购房提供学位学生登记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审核申请材料。复审:教体局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办结:对审核通过购房户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单。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10月8日以后购买合法产权商品住房户提供优质学位申请;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解读单位: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6-4669192

